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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村水保署 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
本同意書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,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進行法定告知義務。
蒐集單位名稱: 農村水保署。
蒐集目的:本署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目的在於進行「」(以下簡稱本會議)各項科技研究活動、科技人才管理、內部各項統計調查與分析與本會議依法設立之法定義務作業使用。
法定之特定目的為:教育或訓練行政。
蒐集個人資料類別:蒐集個人資料類別屬於法務部定義個人資料保護法蒐集類別,均依主管機關公佈之內容辦理,本同意書蒐集以下
類別: C001/辨識個人者、C038/職業
使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為本會議或業務之存續期間,利用地區不限。
利用方式及對象:
利用於本會議於蒐集之目的宣告之各項業務執行,包括因業務執行所必須進行之各項聯繫及通知。
利用於政府機關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其法定職掌請求提供時。
個人資料之權利及權益
您得依法請求行使個人資料保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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